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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团通〔2024〕15号——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团组织(单位):

按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要求,现就2023年度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对象

全校在册共青团员。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,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,自愿缴纳团费。

二、收缴标准

2023级新生收缴时间范围为2023年7月—12月,共6个月;2024届毕业生收缴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—2024年6月,共18个月;其余学生与教职工收缴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—12月,共12个月。

三、收缴额度

本期收缴团费总额=学生团员总数×0.2×月份系数(元)+教职工团员总数×4×月份系数(元)+其他(其他为自愿缴纳团费总额)。(2023级新生学生团员月份系数为6;2024届毕业生团员月份系数为18;其他团员月份系数为12;28周岁以下需要缴纳团费的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的月份系数为从2023年1月至成为预备党员的月份数)。

团费应由学校统一代管。各二级团组织须将收缴的团费全部上缴,由校团委按财务相关规定将所收取全部团费存入学校专用账户,并向上级团组织上缴。按上级要求,各二级团组织应缴团费的60%可用于自身团的建设各项工作经费支出,可视情形向校团委申请使用。

请各二级团组织(单位)于4月8日(周一)12:00前将团费(现金)及加盖公章的收缴清单(详见附件1)交至校团委组织部,清单电子版和收缴人员明细电子版(详见附件2)发送至邮箱ustbtwzzbzhtw@163.com。

联系人:于溢涵吴梓靖、李旭阳

址:校团委组织部(学生活动中心233室)

话:62333714

附件:1.北京科技大学团费收缴清单(二级团组织或单位用)

2.北京科技大学团费收缴人员明细(二级团组织或单位用)


共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

2024年4月1日    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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